(资料图片)
根据新规,印尼金融服务管理局将允许财政部、印尼央行以及主权财富基金达南塔拉,在印尼证券交易所完成非互助化改革后持有该交易所股份。
股东直接或间接持股最高可达5%,无需监管机构事先批准。
持股比例超过5%须获得金融服务管理局批准,有意获取更高持股的投资者必须证明自身能够为交易所发展创造价值。
任何股东,无论通过直接、间接或关联方方式,持有印尼证券交易所股权均不得超过50%。
财政部、印尼央行与达南塔拉可持股,但前提是维持交易所独立性;上述机构也可委托其他主体代持股份。
印尼金融服务管理局资本市场监管负责人哈桑·法夫齐在周一的声明中表示:“交易所完成非互助化改制后,交易所会员、战略投资者与公众均可持股。这一改革将推动治理改善,拓宽资本渠道,加快交易所发展。”
非互助化改革可通过发行新股和/或出售库存股实施。
该规定已于9月17日生效。
关键词:
